归国留学人员条件:
1、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两年(时间可以累加);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时间可以累加);
4、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可不受限制。
目前已登记在册人员134人(其中留学1年以上1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