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和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统一战线、统战性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统一战线各界别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社会服务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3.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搞好自身建设、开展社会服务、考察调研和学习教育工作。
4.负责做好党外干部培训、后备干部培养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5.负责做好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发挥其在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6.负责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7.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对台港澳地区的统战工作,加强对台港澳地区的交流与联系;加强对学校侨联会工作的指导。
8.负责掌握和执行党的民族与宗教政策,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
9.负责联系和指导基层统战工作,督促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10.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